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三十五条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可以利用移动检测设备,开展流动检测。经流动检测认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应当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根据以上要求及工作实际,福海县境内将设置流动治超停车场及称重计量场所,现将具体地点公示如下:
一、流动治超执法站所:
1、福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位于福海县团结北路44号(执法范围辖区县乡道路)。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阿勒泰执法支队福海执法大队位于福海县建北四路西003号(执法范围辖区国省干线)。
二、流动治超停车场:新疆御福源农业有限公司停车场,位于576国道(原318省道)33公里200米公路右侧福海县建北工业区。
三、流动治超称重计量场所:福海县诚信称重公正计量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福海镇十五区576国道(原318省道)35公里900米公路右侧。
福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17日